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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中毕业至少要拿到144学分 劳动为必修课占6学分

2020-08-13 10:2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黄京]

华声在线8月12日讯(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黄京)大力推进教学改革、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完善考试评价制度……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20年版)》(下称《方案》)。据悉,该《方案》将从2020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开始实施。根据《方案》,高中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劳动为必修课占6学分。

  普高课程分为三类,拿到144学分方能毕业

  《方案》提出,普通高中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等)11周。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在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教学实际需要,调整课堂教学时长,开展长短课时相结合的实践探索。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在科目设置上,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

  值得一提的是,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综合实践活动为必修课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同样为必修课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校本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设计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8学分。

  《方案》明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法治意识、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生态文明等教育有机融入到相关科目,渗透在学科课程中实施。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

  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有序实施选课走班

  《方案》指出,学校应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采用专、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专门的学生发展指导队伍,通过导师制、学长制、开设学生发展指导课程等方式,建立行之有效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指导活动。各地各校要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要动员组织高校到高中学校为学生提供咨询和帮助。

  同时,为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学校要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选课走班,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科学制订选课走班指南,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完善教学班和行政班管理办法,健全与选课走班相适应的教师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班级管理和学生管理,既要发挥好行政班注重集体合作交流、统一规范的传统优势,又要积极探索创新班级管理方式,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

  不得要求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前确定选考科目

  根据《方案》,要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关注学生学习过程,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地学习,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适当增加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作业。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特别是控制高一年级必修课程并开科目数量。不得要求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前确定选考科目。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加强考试数据分析,认真做好反馈,引导改进教学。

  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实践活动、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应作为综合素质档案的重要内容。同时,要规范考试评价要求。考试命题应注重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强调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要有利于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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