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湖南桃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员黄政,刚上班就收到了来自常德某货运公司送来的“雷霆执行护民企,高效回款暖民心”锦旗,表达对执行员的感谢。
据了解,常德某货运公司是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其近十万元货款被员工私自占有且拒不退还,一审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于10月9日向桃源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偿还其货款。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承办该案的执行员黄政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并对其财产线索进行调查并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经过执行员多次面对面沟通、协商,申请人最终主动将货款全部给付申请人,案款得以全部执行到位。
收到锦旗后执行员表示:“我只是在尽力做好我的本职工作,没想到得到申请人的高度认可,今后将更加认真、高效地做好工作,不辜负群众的信任与期望。”
鲜红的锦旗既是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期盼,桃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纸上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为“真金白银”。(通讯员:黄武)
(一审:谢振华 二审:卢小伟 三审:刘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