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社区治理尤为重要。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承载着居民生活的诸多方面,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要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努力建设人民群众的幸福家园。
近年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文件所提出的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我省相继出台了不少相关政策与举措,旨在提升我省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并在社区治理的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何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构建和谐、宜居、文明的社区环境,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将从多个维度出发,深入探讨我省社区治理的现状、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为我省社区治理的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一、现状
目前,我省社区治理呈现出多方面的特点,既有积极的进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积极进展。体现在六大方面:一是党建引领不断深化, 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二是服务设施显著改善, 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 基本形成了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三是服务队伍不断优化, 以村(社区)“两委”成员为骨干、专职工作者为支撑、社会工作人才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四是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商业服务”加速推进,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加强,城乡社区服务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五是服务效能明显增强, 村(社区)普遍能够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一门式”办理、代办等服务,以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为主的特定服务更加丰富,生活性服务更加便捷,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村(社区)居民满意度不断提升。六是政策支持,有明确规划。
(二)存在的问题。1.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过重。2.社区治理资源匮乏。3.社区治理参与不足。4.利益诉求多元化难满足。5.智慧社区建设不足。6.协同治理机制不畅。7.社区居民身份认知模糊。8.社区主体利益复杂多样。
二、亟待解决的课题
1.行政事务过多。社区逐渐呈现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机构牌子多、不合理证明多等负担过重问题,导致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服务能力偏弱,难以专注于服务居民,满足广大居民对社区建设的高要求和广泛的服务需求。
2.资源分配不均。社区治理资源分配不均,社区组织工作经费未能得到充分保障,社区自治和服务设施总量不足,导致人力、财力、物力等配套支持与社区治理需要存在缺口。如,部分社区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和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足够的资金和人力支持。
3.社会力量参与不足。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包办过多,社会力量和经营主体参与社区建设缺乏长效机制,居民自治活动的内容和载体相对单一。
4.利益诉求复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的利益诉求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元化,原有的治理方式难以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5.智慧社区建设滞后。智慧社区建设缺乏统一规范标准,数据汇聚和共享不充分,高素质人才缺乏,导致智慧社区建设进展缓慢,无法满足社区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6.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政府、社会和公民之间的共享交流、沟通协商、合作互动机制未完全建立,省、市、县、乡(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工作格局存在对接不畅、合力不足问题。
7.社区居民身份认同感低。在城市社区中,个体身份普遍由职业界定,缺乏情感性支撑,导致社区公共精神式微,居民对自身身份认知模糊,参与社区事务的动能不足。
8.社区主体利益冲突。社区主体间的多元利益诉求使得合作协同难度增加,个体之间的利益多元进一步激化了价值分歧与利益对立,给社区公共秩序的和谐与可持续带来阻滞。
三、建议
继续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通过党建引领、智慧社区建设、多方参与等多方面的努力,不断提升社区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此建议:
(一)加强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公共设施以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
(二)完善协同治理机制。建立政府、社会和公民的共享交流、沟通协商、合作互动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三)提升社区居民参与度。通过多种方式激发居民自治热情,提高居民自治能力,促进社区关系建设。
(四)优化社区治理资源分配。确保社区组织工作经费得到充分保障,增加社区自治和服务设施总量,提升人力、财力、物力等配套支持。
(一审:罗江龙 二审:邓望军 三审:蒋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