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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金融-科技-产业循环体系,助力打造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

2024-01-23 16:02 

“十四五”开局以来,我省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落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打造长沙 “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引领全省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纵观国内外的实践经验,金融、科技与产业的良性循环正是激发全局活力、实现创新要素聚集的关键举措。如上个世纪的美国从一个原本被欧洲列强肆意打压排挤的对象迅速晋升为金融、科技、产业等诸多领域的全球领导者,就得益于美国大力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良性循环的制度设计。在这个体系中,产业为本、科技为器、金融为基,实现了三者的良性互动反馈。

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湖南要实现创新驱动战略、打造全球研发重地,也必须走金融、科技与产业“三轮驱动”之路。鉴于此,对标于创新性省份和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内在要求,并结合湖南省情与长沙市市情,提出打造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若干对策与建议。

一、长沙市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优劣势分析

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是指以研发创新与服务作为主导功能、以研发服务业为主要产业形态、集聚大量的优质研发资源并占据全球价值链重要研发环节的城市,普遍具有“人才高地”、“技术高地”、“创新文化高地“等特征。

根据《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指数2022》报告,中国共有19个城市(都市圈)跻身全球科技创新城市行列,长沙首次进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视野。虽然位列全球百强,但和排名第一矩阵的硅谷、纽约等相比,长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长沙的竞争优势

1、强大的产业基础。长沙有“中国工程机械之都”、“智能制造之城”和“中国芯片设计第四城”等美誉,是名副其实的制造强省。例如,长沙的千亿产业包括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电子信息、储能材料等。长沙也拥有先进的计算技术“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辐射全市全省,赋能千行百业。

2、深厚的科创底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是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重要力量和核心支撑。目前,长沙拥有65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近30%,位居中部第一,年均增速超过10%;拥有22所本科高校,其中,“985”、“211”院校数量分别位居全国第三、全国第七;拥有中电四十八所等99家独立科研机构。

3、宝贵的人才资源。2017年以来,长沙出台了从高端人才到基础人才,从国内人才到国际人才的全覆盖,全方位的政策体系。2022年,长沙超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成为全国人口流入最多的城市,人才吸引力强。

4、优越的地理区位。长沙交通高效便捷,是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之城,“海陆空”全面对接“一带一路”,湘江综合枢纽港口体系不断完善、黄花国际机场位列全球百大机场、长沙高铁迎来“米”字形格局、“双高铁枢纽”时代。

(二)长沙的短板弱项

1、高校建设经费有限,基础研究后劲不足。高校既培养科技人才,又是科技研究的主力军,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以长沙市岳麓区三所“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例,2023年经费预算,中南大学为120.00亿、湖南大学为79.33亿、湖南师范大学为18.74亿,分别位于全国第18位、第30位和第150位。由此可知,湖南省高校建设经费相对有限。

2、研发投入力度偏低。2022年,湖南省研发经费投入总量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提升至2.23%,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54%)。与上海(4.44%)、深圳(5.81%)、北京(6.83%)等城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3、金融支持能力不足。要打造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名片,离不开金融对实体经济(尤其是科创企业)的助力。长沙现已拥有量足质优的科创企业,但还需要进一步推动金融业的发展。与北京、上海、深圳等金融强势城市相比,长沙的金融支持能力还远远不足。

二、长沙市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相关政策建议

考虑到湖南的省情和长沙的市情,畅通金融-科技-产业循环体系、助力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湖南亟需在以下方面发力:

(一)打造“研发人才高地”,夯实基础研究能力

首先人才是首位要素,要建立量足质优的“人才蓄水池”。外引与内培双轮驱动,其中内培更是重中之重,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人才、打造“人才高地”;加大高等教育的投入,“双一流”建设要提质增效,扭转湖南省高校生均拨款连续多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困境。再者,研发投入是直接的条件保障。要切实提升研发投入强度,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保障高校和科研院所高质量科研人才的供给能力,这才是“技术高地”和“人才高地”的孵化器和支撑基础;其中基础科学研究经费占研发经费的比例应逐步提高到15%的国际水平,同时提高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稳定支持经费比例,争取达到50%。

(二)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做好科技金融和金融科技两篇大文章。

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的大文章,并通过金融科技赋能金融服务水平的提质升级。科技金融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于科创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并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模式、业务流程,全面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金融机构方面,金融机构应借助于金融科技技术和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自身的金融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才能实现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地服务于科技创新的需求。

(三)打造创新链、产业链与资金链“三链融合”机制

要依据不同类型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特征,设计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创新链、产业链与资金链的适配性,取得聚合效应和倍增效益;同时,要引导和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新型科技金融机构、新兴产业平台等新型组织,夯实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高质量”要素聚集的微观组织支撑。

(四)打造“创新文化高地”,不断优化研发生态环境

要致力于打造开放、包容的科创文化高地,营造良性互动的科创循环生态,才能实现创新要素集聚;在制度保障层面,加强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等关键领域立法,构建适应研发创新的法治框架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成果转化机制、技术交易平台,畅通价值实现通道。(省人大常委、民建省委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教授 李红权)

(一审:田镇圆 二审:蒋俊 三审: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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