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知青文化 传递大爱精神|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知青文化产业” 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
2024年5月7日,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知青文化产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在长沙成立。
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是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注册登记的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湖南省民政厅。基金会的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依靠和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筹集基金,协助政府积极推进湖南省老年社会福利、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老龄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为湖南省“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为深入推动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尤其是一代老龄知青事业发展,弘扬知青文化,传递大爱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章程》《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发起成立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知青文化产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知青文化产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由李慧平担任主任,王灵杰担任执行主任,徐尊平担任副主任兼秘书长。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大批城市知识青年响应党的号召,胸怀家国天下,勇于奉献,奔赴边疆农村,为改变发展农村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做了巨大的贡献。由为国分忧的民族精神,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无私奉献的主人翁精神,执着进取的时代精神所组成的知青精神,对新时代新征程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现代化实践的中国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需要进行大力的挖掘与弘扬。
“知青文化产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执行主任王灵杰表示,委员会将严格遵照基金会章程和专项基金宗旨与管理办法,把专项基金管理建设好。指出:“知青文化产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将在深入挖掘弘扬知青文化,传承知青精神,助力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伟大实践中,凸显积极的公益力量与独特的文化张力。“知青文化产业”专项基金委员会的成立将为“中国知青文化博物馆”的筹建,乡村振兴万里行大型公益宣传活动等提供公益资金支持。“知青文化产业”专项基金委员会将秉承初心使命,践行公益职责,以弘扬知青文化,传递大爱精神为己任,传递社会爱心,倡导公益理念,发挥导向作用,为具备公益奉献精神的各界人士搭建公益奉献平台,汇聚携手社会公益力量,为敬老助老事业,为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奉献积极力量。
(一审:龙晓龙 二审:蒋俊 三审:蒋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