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多举措开展绩效自评 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日,为规范县级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扎实推进绩效自评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积极贯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高绩效评价站位和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全面部署,有序推进。下发《麻阳苗族自治县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为确保绩效自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财政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的自评工作实施方案,对自评范围、自评内容及相关要求作出详实规定。要求各单位在自评过程中,对各项资金的投入、使用过程、产出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支出、谁负责”“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明确各预算单位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责任主体,主管部门为部门评价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责任主体,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规范性、及时性负责。
将责任层层压实至预算部门的具体岗位和责任人,提高预算单位绩效责任意识。
三是抓实质量管控。为确保此次绩效评价工作质量,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明确审核流程和审核要求,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将选取部分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及时发现自评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强化自评结果应用。
四是强化自评结果应用。将自评结果与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紧密结合,便于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对于绩效表现优秀的项目,在后续预算安排中给予适当的倾斜和支持;对于绩效不佳的项目,则相应减少预算额度。把自评结果作为政策调整和优化的依据。根据自评结果及时对政策内容、执行方式等进行调整和完善。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将财政绩效自评结果(非涉密)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审:龙晓龙 二审:卢小伟 三审:鲁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