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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住建局: 加强农村自建住房质量安全监管 保障人民群众安居幸福

2022-12-28 11:06 

刘少明

隆回县地处湘中偏西南,是近代思想家魏源的故乡,总面积2868平方公里,辖25个乡镇(街道)、572个村(居、社区),总人口130万,是革命老区县、比照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县。2022年,隆回县是全省五个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和共同缔造示范县之一。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隆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对标任务要求,聚焦重点、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全面查漏补缺,有效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经验做法:

扛牢政治责任,高位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成立专项整治专班。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专项工作经费400万元,抽调42名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推动,安排部署全县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召开全县性的相关工作推进会议11次,坚持全县性的大会逢会必讲,为排查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少于三名,村民委员会明确一名建房协管员(安全员),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出台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了《隆回县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隆办字〔2022〕42号)、《全县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隆办字〔2022〕50号)等系列文件有据有力推进工作,落实“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协同配合、督促检查,推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凡经安全鉴定为C、D级或核实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房屋,一律停业撤人,封闭场地,做到应急处置到位,对鉴定为D级房屋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时督促产权人自行拆除或组织人员进行拆除。切实做到“无规划不审批、无设计不施工、无许可不开工、无监管不建设、未验收不使用、未归档不办证”,保障农房安全建设,保障农户安居无忧。

(三)部门密切配合联动。全县上下,团结一心,戮力攻坚。县委副书记、县长杨韶辉发表了电视讲话,号召全县人民积极开展自主摸排、全力支持配合;住建部门编发了政策文件汇编;宣传部门开设了电视专栏,在村村响、显示屏、手机报上大力宣传排查整治工作;城管部门出动了4台宣传车辆,各乡镇(街道)也出动了宣传车辆,全天候进行巡回宣传,并强力推进危房拆除工作;各乡镇(街道)实行力量“一边倒”,派出了600余支队伍、3200余人开展摸排整治,悬挂横幅570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6万余幅,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住建、城管、公安、市监、应急、消防、质监、宣传、教育、卫计、商务、自然资源、文旅广体等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县形成了强大合力和良好态势。

(四)编制农房建设通用图集。与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省建筑设计院安排乡村振兴院负责该县共同缔造工作中的农村住房设计图通用图集编制项目和示范创建规划咨询服务,为规范农房建设管理,构建统一协调的农房建筑风貌,结合该县实际,充分考虑村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编制了《隆回县住房建设通用图集》《隆回县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生命周期管理与共同缔造指引手册》,结合设计了14套符合建设安全、节地、节水、节材、抗震、实用、经济、绿色、美观的住房建设通用图集以及农房建设监管流程。

严格目标要求,高标准开展安全隐患摸排整改

坚决落实省政府“三全面”“三坚决”“三严格”“零容忍”的要求,坚持住房属性,规范使用的原则,彻查彻改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做到应鉴定尽鉴定,不漏一栋、不留死角,确保将隐患问题查明白。

(一)建立建强专业队伍。从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大队和市监局分别抽调精干力量24人,对各乡镇经营性自建房“四性”和“三统一”(房屋现状、纸质表采集情况、系统录入情况)开展全面实地复核,进一步完善基础信息。从县住建局以及施工、设计、监理等建筑企业抽调75名技术骨干和110名工匠队伍,组成25个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联乡镇技术服务组,实地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先后10次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城建站长、各单位技术骨干、信息录入员等进行培训,逐步熟悉操作流程,不断提高录入信息的精准度、完整度。截至9月底,全县(含乡镇)共开展业务培训74场次,培训3152人次。

(二)精细精准全面排查。按照“不落一地、不落一栋、不落一户”原则,扎实开展“三个回头看”行动,即摸底排查“回头看”、应急处置“回头看”、房屋安全鉴定“回头看”,圆满完成普查、排查、复查工作任务。共完成村级房屋普查313787栋、镇级排查199553栋、县级入户复查经营房屋19464户,普查率、系统分配排查任务完成率、县级入户复查率均为100%。未用作经营房屋入户复查29473栋,达到上级规定县级复查率10%的要求。

(三)动真碰硬狠抓整改。守住“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的底线。从5月以来,共拆除房屋2598栋,录入信息平台进行销号。制作1600块“红”“黄”警示标牌下发至乡镇(街道),落实安全隐患分类挂牌管理。结合乡村振兴,投入400万元,对完成C、D级房屋整改后鉴定为B级,且居住品质不高的106栋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进行提质改造,切实提高居民住房安全水平。落实“带险不经营、经营不带险”的要求。经鉴定为C、D的经营房屋,坚持立即整改或拆除。对拒不配合整改甚至对抗整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坚决管控房屋安全风险,及时有效消除风险隐患。严防“查而不改、改而不实”的问题。县级层面成立督查问责组,出动督查检查120余人次,检查单位或现场600余个(处),下发交办70余份,对12名作风漂浮、不实不细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对2名同志立案调查。

聚焦源头管控,深化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坚持依法依规、安民惠民的原则,从源头加强对自建房屋经营行为的管控,落实常态长效监管,加强我县房屋建筑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到求实效、显良效、建长效。

(一)房屋质量安全监管常态化。制定《关于强化用作经营自建房常态长效监管的通知》文件,严格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准入标准,将房屋鉴定报告及住建部门出具的备案表作为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制定《隆回县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隆政办函〔2022〕49号),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以及既有房屋风险隐患防控,对县域内农村既有、新建、扩建、改建房屋进行监管。探索建立房屋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编制《隆回县住房建设质量安全全生命周期管理与共同缔造指引手册》,从建房申请、审批、施工准备、建房全过程巡查、竣工验收、建房资料归档全过程进行指引,规范农村住房新建(改扩建)程序与房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有效指导村民建房行为,指导各乡镇(街道)、房屋产权人对住房进行定期抽查检查,严格查处不按规划、不经审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按图施工等违法违规建房行为。

(二)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常态化。制定《隆回县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网格化巡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按自然村或区块划分为若干个小网格,各小网格配备一名房屋安全巡查员,由村干部兼任。将两至三个村设为一个大网格,配备一名片区责任村长,可由镇干部兼任。房屋安全巡查员的工作接受片区责任村长的监督和指导。房屋安全巡查员负责新建房屋的日常巡查和监督,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立即报片区责任村长,片区责任村长第一时间赴实地查看核实,并在24小时内上报乡镇人民政府。通过房屋安全常态化巡查监管,有效防范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投诉受理常态化。设立两级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县级房屋安全隐患举报电话:0739-8231016,各乡镇(街道)相应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公布,并在各村(社区)张贴和公布,安排专人值班受理投诉举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和回复。通过房屋安全管理员及片区监管员上报信息、群众来信来电、网络投诉反映等各种渠道,及时掌握房屋安全检查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时分解责任,跟踪督查落实办理情况,对工作不力的予以教育批评。举报经核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200-500元,并确保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不泄漏,保障举报人权益。

 


(一审:夏博 二审:余画 三审:王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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