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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明确规定:应用教育App时,成绩、评语等功能不得收费

2021-04-25 15:02 

华声在线4月25日讯(记者 邓桂明 通讯员 黄军山)为规范教育App的应用和管理,长沙市教育局今日规定,自主研发的教育App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选用的其他App对于成绩、评语等基础功能不得收费,收费功能必须公开透明、自愿选择,且不得与评优挂钩。

“互联网+教育”的应用,对于加强家校联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个别学校选用的相关App隐藏有诱导收费等问题。

近年,长沙市教育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先后印发了《长沙市联合开展教育类移动应用程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App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行校园App及程序审查备案制度,通过严把入口关,引导教育移动应用健康有序发展。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教育移动应用程序的监管,做到科学运用、扬长避短、服务师生,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学校选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必须为经教育部备案的产品,严禁使用非备案产品。所选用的教育移动应用,服务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素质教育导向, 严禁强迫用户授权提供个人隐私信息、严格控制数据采集使用范围。

《通知》规定,学校在使用教育移动应用前,要检查应用的等级保护资料、教育部备案资料,并全面核实各功能模块,避免出现移动应用隐藏收费情况。学校要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确保信息安全;要与服务企业签订数据保密协议、网络安全责任协议,要求企业不得将教育应用中产生的数据泄露给第三方,或作其他用途;提供教育App的企业应随时将应用产生的数据推送给教育部门。

为规范教育移动应用收费行为,市教育局规定:教育部门和学校自主开发、部署校内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学校选用的其他教育移动应用,有关学生成绩、教师评语、日常考勤、家校互联等基础内容必须免费;具有收费行为的相关业务必须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并提供相关业务相应的其他免费服务方式。同时,收费功能不得与评优挂钩,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运营、收费。

长沙市教育局副局长缪雅琴表示,长沙是作为全国首批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区域,教育信息化应用起步早,并从2013年起连续推出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全面部署和推动“三通两平台”建设工作,大力推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及普及应用。到2017年,全市中小学基本实现一人一空间、校校有空间、班班用空间。“人人通”空间有机融合了“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综合实践活动管理、体质健康信息管理、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管理和在线学习中心”等软件,形成了一整套集日常管理、在线学习、成长记录、作业布置、家校互联、互动交流于一体的综合应用体系。

缪雅琴还表示,长沙市教育局推出的长沙市中小学生“人人通”空间供全市各学校和广大师生免费使用,移动端入口为“长沙教育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近期个别媒体报道中所使用的“人人通”图片,以及其它以“人人通”命名的App,都不是长沙市教育局官方指定的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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