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神兽”出笼 孩子戏水,如何能不再让人担忧?
我省农村一些地方为防止少儿溺水,除了抓好劝阻野泳这样的“堵”,还探索出两全其美的“疏”——
让乡村泳池安放孩子身心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欧金玉 通讯员 蔡吉钊
暑假期间,“神兽”出笼,农村的家长们免不了忧心忡忡:尽管学校反复提醒,社会年年呼吁,但乡下孩子总有着下水野泳的冲动,各地大大小小的溺水事故仍时有发生,成为炎炎夏日里沉重的话题。
戏水,是很多农村孩子的天性和乐趣。孩子戏水,如何能不再让人担忧?
(新田县三井镇七贤山村,儿童在村里兴建的游泳池里快乐地戏水。舒少君 摄)
水边,被下了“禁足令”的孩子比比皆是
暑假里,石门县壶瓶山镇的小男孩盼盼每天都对着屋前清清的河水发呆,他真想下河痛痛快快玩耍一番,可是不行,奶奶的眼睛随时盯着他。爸爸妈妈对奶奶早有叮嘱,不能让孩子下河戏水。
在农村,像小盼盼这样被大人下了“禁足令”的孩子比比皆是。农村大多数地方没有公共游泳池可供孩子玩乐,让孩子去城里的游泳馆也不现实,清凉又不花钱的野泳自然就成了孩子们的首选。然而,野泳存在极大危险,每年全国各地发生的少儿溺水伤亡事件,大部分源自野泳。家长们怕孩子野泳有个三长两短,只好对孩子下“禁足令”。
不光是家长不让孩子野泳,每到夏季,我省各地都会把预防孩子溺水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劝阻野泳行为。但在“堵”住安全隐患的同时,也往往“堵”没了孩子们的快乐。
湖南省委党校教师刘金鑫是一名驻溆浦县红花村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队队员,他告诉记者,红花村周围有一条河流、一座小型水库和6口山塘,野泳条件“优越”。全村6-18岁的孩子有180余人,其中暑期留守村里的有46人。虽然在各方努力下,该村今年尚未发生孩子溺水事故,但仅靠几个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村干部和小学老师,很难确保留守孩子们都不偷偷去野泳。他认为,为农村孩子提供安全的戏水场所,做到“堵”与“疏”相结合,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然而,据了解,目前我省登记备案的865家游泳场馆大多分布在城市,很多农村乡镇都没有游泳场馆。近些年来,农村全民健身设施投入大大增加,但很少投入建设游泳场馆,大多数农村孩子的亲水活动依然只能在野外。
乡村游泳池,让农家娃安全快乐地戏水
让农村孩子也能安全快乐地戏水,这个想法点燃了一些爱心人士的心。
清澈河水里,孩子们欢快地追逐嬉闹。4年来,每到夏季,这样的场景便在新田县三井镇七贤山村上演。2018年,该村退休教师郑时仁组织农户筹款约4万元,在村里一段地势平缓的河道里筑坝,建起一个100余平方米的游泳池,并配备了救生圈、更衣区等设施,村干部和家长轮流当安全员。暑假期间,每天来游泳的孩子达60余人次,村里再也没发生过孩子溺亡事故。
今年4月,道县蚣坝镇兴桥村村民杨景易花30多万元,在自家一片荒地里建起一个露天游泳池,免费让村里的孩子游泳,他自己还义务当起了教练。放暑假一个多月来,村里的10多个孩子都学会了基本的游泳技能。村民们再也不用担心孩子偷偷下河了,纷纷夸赞杨景易做了一件大好事。
据记者了解,像七贤山村和兴桥村一样,我省已有一些乡村自建了免费游泳池。这些游泳池大多利用当地现成的水资源,在露天因地制宜建成,深受孩子们喜欢。
郴州市北湖区仰天湖瑶族乡安源村将一口废弃水塘改造成游泳池,再引溪水灌入。暑假期间,村里聘请了两名村民负责安全值守,还有一人专门教孩子游泳,村干部和志愿者则义务参与管理。该村村支书告诉记者,虽然村里花了不少钱,后续管理也有压力,但村民都认为值。
道县在一些河道选取相对安全的场所,配置救生设施,聘请救生员,建起了一个个天然游泳池。这些游泳池,都成了孩子们的乐园。
建好管好乡村游泳场所,需全社会共同努力
与寸土寸金的城市相比,农村闲置地较多,水资源丰富,因地制宜建设游泳场所有着天然优势。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部分建好的农村公益性游泳场所也存在一些困扰和隐患。
道县的杨景易就不无忧虑地告诉记者,他本来只想为本村留守的10多个孩子提供一个戏水场所,没想到消息传出后,周边村的许多孩子也来了。他一个人既要教孩子游泳,又要照看其他孩子,实在忙不过来,只好请了两个会游泳的亲戚帮忙照看。现在他最担心的是有孩子在游泳池发生意外,“光靠我一个人的力量,可能很难把这件事长期坚持下去。”
郴州市北湖区仰天湖瑶族乡安源村的游泳池也有着类似的情况。据北湖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一名负责人介绍,安源村游泳池多的时候有200多名儿童来玩,虽然有村民义务值守,但他们不是专业救生员,也没有学过专业的救生知识,一旦有意外出现,难保救助到位。
记者从省体育局了解到,为了让溺水不再成为暑假之痛,近年来,省体育局曾尝试在农村一些地方投入拼装式游泳设施,这些设施都是政府免费提供,由企业负责运营。但由于运营成本高,企业难以为继,最后没能推广下去。目前,虽然农村有一些公益性游泳场所建起来了,但存在着较大的管理问题,缺乏专业救生员就是其中之一。要真正把乡村游泳场所建好管好,还有待时日,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在农村建设公益性游泳场所,既能有效避免溺水事故发生,又能丰富孩子的暑期生活,增强孩子体质,无疑是件大好事。对此,不少有识之士建议,各地不妨将乡村游泳场所列入新农村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建设,在资金上给予保障,同时发挥村民的自我管理作用。这样,孩子们既有一个戏水乐园,又有一份安全保障,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