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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小学生明年1月16日起放寒假,严禁布置“家长作业”

2021-12-23 15:46 

三湘都市报12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京)本学期临近期末,长沙中小学生也要放寒假啦!今天,长沙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活动安排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2021学年度校历安排,全市各中小学校于2022年1月16日起放寒假,高三年级新高考适应性考试时间为1月16日—18日,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为1月24日。2021学年第二学期定于2022年2月12、13日报到,2月14日正式上课,各幼儿园参照执行。

“双减”下,寒假如何给孩子们减负?《通知》明确,严格落实《长沙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长办发〔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由学校统筹假期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由学科组、年级组集体研究合理布置,鼓励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积极引导学生寒假期间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不得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有关规定,1-2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部分学校因成考、自考、研考等考试耽误的课时需要补足的,市直学校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各区县(市)学校由区县(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经核准同意后方可按实补足,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一起来看看具体安排吧。

关于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1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妥善安排师生的寒假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期末安排

1. 做好期末后段工作安排。各校结合实际制定本学期后阶段和寒假工作安排,有序组织学生期末复习迎考,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控制考前学生的作业量,避免题海战术。各校要结合当前教育发展新形势,精心谋划来年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2. 及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资料遴选和上传,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在放假后半个月内,将“长沙市中小学人人通云平台”中反映综合素质评价实证材料,遴选至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各高中学校应按全省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及时做好综合素质评价资料的学期归档工作。

二、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1. 掌握假期师生疫情防控情况。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出行前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情况,学校要全面掌握学生、教职员工及家属假期安排,尽量减少外出,外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原则上不前往国外或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如跨省域需向学校报备。学校要严格落实登记管理,建立师生跨省域出行情况台账,包括出行时间、返程时间、目的地、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同行人数等。寒假期间,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 加强寒假期间校园管理。寒假期间,严把入校关,加强门岗管理和值班值守,外来人员入校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实名登记,无关人员不得入校。引导住校学生尽量减少出校,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加强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通风透气,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电梯按钮、楼梯扶手等进行每日两次以上清洁消毒。

3. 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健康教育,切实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合理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养成勤洗手、“一米线”、用公筷公勺等卫生好习惯,提升健康素养,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出现干咳、发热等疑似症状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不得带病出行。开展冬春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坚持多病共防,重点加强诺如病毒性肠胃炎、流行性感冒、肺结核、水痘、腮腺炎等冬春季常见传染病防控。

4. 做好返校前健康摸排。师生员工返校前,学校要全面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返校当天,师生员工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方可入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有外省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返校时,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师生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身体异常情况应暂缓返校,待治愈后凭医学诊断证明返校。

三、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1. 抓好假前安全教育。在放寒假前,各校要组织学生开展遵纪守法、安全自护、珍爱生命等方面的专题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家长会、家访、发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长书等形式,重点防范新冠、网络沉迷、心理异常、自然灾害、交通安全、煤气中毒、消防事故等,将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告知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推动家长履行安全监护职责。教育学生规范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禁放和限放”规定,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长沙。

2. 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放假前,各校要按照市学安办、市校车办和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吸取宁乡市“12?2”较大事故教训  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学安办〔2021〕7号)要求以及《长沙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项目及基本要求手册》标准,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原则上,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迅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做好安全防范方案,确保整改完成前不发生安全事故。有建设任务和其他维修改造工程的学校,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区县(市)教育局要会同交警、交通等部门在假期内对校车进行一次车况检查,督促本区域内各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校车检审和维修保养工作;持续推进校车道路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严防校车安全事故。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研学安全管理。研学实践活动应按规定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承诺书;要开展活动前安全教育,与家长签订协议;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检验承办机构、驾驶人与车辆等资质;与承办机构签订安全协议、划分责任;提醒参加人员注意外出交通、食品安全,遵守出游地民俗习惯,遵守景区章程等。特别是车辆开车前,驾驶员与随车安全老师必须提醒乘车学生系好安全带,并逐一做好检查,确保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文旅广电、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和内保等部门沟通,实现信息共享,联合维护学生研学安全。

4. 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各校要制定假期值班安排表,值班领导、教师要坚守岗位,履行好职责。各校要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加强校园安全巡察,严防破坏校园事件发生。要严格落实好信息报告制度,健全应急预警、协调处置机制,对各种突发事故和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理。

四、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1. 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落实《长沙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长办发〔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由学校统筹假期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由学科组、年级组集体研究合理布置,鼓励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积极引导学生寒假期间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不得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有关规定,1-2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部分学校因成考、自考、研考等考试耽误的课时需要补足的,市直学校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各区县(市)学校由区县(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经核准同意后方可按实补足,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 严禁各类招生考试。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严禁任何学校利用寒假提前启动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

3. 加大办学行为督查。各区县(市)教育局结合本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公众举报信息及时暗访核查,妥善处理。我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不定期对学校进行抽查,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情况通报。

五、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1. 开展实践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当安排寒假实践活动,开展“寻访红色基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素质拓展、“行走的团徽”和“飘扬的红领巾”等活动,鼓励学生服务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和桶边指导志愿服务。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各中小学要以班级团支部和少先队中队为单位,及时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交流、展示与总结。引导学生参加“光影育人”寒假影视教育实践活动,推荐全市中小学生观看优秀电影《袁隆平》,参与观后感征文和“画说电影”征稿活动,活动方案另行下发。

2. 积极参加体艺活动。全面落实体艺“2+1项目”,各校要布置适宜的寒假体育、艺术作业,组织学生参加寒假网上跳绳比赛,引导学生有规律地参加体育锻炼,保证睡眠时间,科学合理饮食,提升体质健康水平。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做好学校场馆免费开放工作,学校与社区做好衔接、宣传等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做好入场登记,购买场地责任保险等,做到“能开尽开”。

3. 合理安排学习。一是合理安排寒假学习,确保学生有自主活动时间,引导学生广泛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学科拓展活动。二是开展假期读书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书香校园”阅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引导学生深入阅读,真正做到读有所思,读有所得。三是积极开展网络教育。指导学生利用“长沙市中小学生在线学习中心”等开展在线学习,切实提高学习效率,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

4. 落实文明创建相关工作。以党员志愿服务为引领,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为重点的关爱行动。根据实际常态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环境保护、智慧助老等“雷锋家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大长沙?小当家”“我们的节日?春节”“红红火火过大年”“爱在家庭”等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城乡各级学校少年宫科学安排寒假项目,确保正常运转。按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要求,精心部署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安排。

5. 关爱特殊群体。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要深入开展走访活动,真心实意为困难师生排忧解难。要充分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孩子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六、加强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建设

1.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坚决制止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执行廉洁要求,严格遵循师德规范,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严禁教师参与打牌赌博,严禁酒后驾车,倡导师生文明度节。

2. 开展假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要在寒假继续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严禁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等。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及时通报。

3. 全面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各区县(市)教育局要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格监管,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寒假开展或者变相开展学科培训。严肃查处各类无证培训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行政部门在寒假期间要开展1-2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各学校假期要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网格化”巡查管理。

七、精心做好教师培训和开学准备工作

1. 开展教师培训。每个学校要利用假期认真组织教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天,内容涵盖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教学业务等,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市属学校寒假教师培训如需另计学分(每年6分),请放假前一周将培训方案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备案。

2. 做好企业实习。职业学校教师要合理利用寒假到企业实习,确保每年2个月企业实习时间,在企业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

3. 工作时间安排。根据2021学年度校历安排,全市各中小学校于2022年1月16日起放寒假,高三年级新高考适应性考试时间为1月16日—18日,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为1月24日。2021学年第二学期定于2022年2月12、13日报到,2月14日正式上课,各幼儿园参照执行。开学后第二周,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职业学校要将假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工作计划报我局相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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