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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狭路相逢互不让 两败俱伤为哪般

2020-11-05 10:09 

仅因乡村道路狭窄无法会车,双方互不退让要求对方倒车,最终大打出手导致双方受伤。日前,桃源县法院陬溪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依旧是不依不挠,争强好胜,吵得不可开交,所幸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赔偿协议。

2020年7月25日12时许,魏某开车回家,在途经桃源县盘塘镇某路段时,与当地村民秦某所驾驶的车辆相遇,由于村级道路狭窄,两车不能同时交错行驶,双方均要求对方退让道,发生口角。魏某认为自己的车辆在拐弯处,不方便倒车,而秦某的车辆后面有一块坪地更方便倒车,但秦某不同意倒车。魏某自恃是本地村民,一怒之下决定停车离开,秦某与其妻子上前理论,并与之发生打斗,魏某顿时丧失理智,跑到车辆后备厢拿出平时用于做泥瓦匠的泥刀将秦某头砍伤。后经常德市捍正司法鉴定,秦某的伤情评定为轻微伤。事后,该纠纷经公安机关进行了处理,公安机关对魏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但就民事赔偿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双方矛盾对立情绪较大,承办法官经了解,秦某夫妇均是某国企的高管,工资较高,魏某曾先后两次托他人说情,登门道歉,但都被秦某夫妇严词拒绝,他们要求依法判决,不接受调解。根据原告方所提供的工资收入来计算其误工费的话,秦某的月工资平均达到了5万元左右,误工费颇高,对魏某明显不利,而魏某的家庭经济情况并不是很好,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但魏某表示愿尽自己所能进行赔偿。承办法官认为此案宜调不宜判,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决定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通过释法明理,从高管的素养谈到误工收入的减少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从文明出行谈到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大度,从握手言和谈到案结事了的轻松,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苦口婆心的开导下,摒弃前嫌,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魏某向秦某赔偿经济损失8000元,并以书面的形式向秦某赔偿道歉,诉讼费由秦某负担。

事后,秦某和魏某对承办法官说:“当时我们只知狭路相逢勇者胜,岂不知还有下句勇者相逢智者胜,如果我们都聪明点,都礼让三分,又何来两伤俱败!”(通讯员:艾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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