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废品夹带铁路废旧器材 糊涂老板不察导致违法
2020-11-10 11:43
近日,衡阳铁路公安处郴州北站派出所的民警在对管内废品回收店开展日常工作检查的过程中,在某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查获违法收购铁路废旧器材道钉两根、垫板两块,该废品店负责人胡某被处罚款500元。
郴州北站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对该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的清查工作时,着重对废品店近期收购但尚未处理的废铁进行了检查,通过仔细辨别、翻查,民警从废品堆中查获了违法收购的铁路废旧器材道钉、垫板等。
经调查核实,此次查获的铁路废旧器材是夹带在大量废铁中回收的,在回收过程中该废品店负责人胡某及工作人员均未仔细检查回收物品,未清点回收的废旧材料品类,导致其在主观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购了铁路废旧器材违法,因违法事实成立,郴州北站派出所的民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二)款项对其进行处罚。
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负责人胡某对铁路废旧器材的辨别能力较差,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因此,民警在作出罚款后,对胡某进行了普法教育,确保胡某准确了解违法收购铁路废旧器材的法律内容及其铁路器材的各类图鉴内容。
铁路公安提醒:严禁擅自销售、收购铁路器材,违者将根据法律规定予以相应处罚。(文:吴洪江 通讯员:刘萍 廖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