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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一货车司机酒驾被查处:罚款8300元 拘留15天

2021-01-07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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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司机何某作出行政拘留15天、罚款8300元的处理决定。这是该大队新年查处的第一起酒后驾驶货车违法行为,也标志着常宁市2021年度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首战告捷。

1月4日晚上,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郭永健率领常宁市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人员上路开展巡逻整治。21:03左右,民警在北一环路段发现一辆货车涉嫌超载,于是拦停进行检查。当司机何某探出头交谈时,民警又闻到其身上散发出一股酒精味,便要求他接受吹气检测。经酒精测试仪检测,何某呼出气体中的酒精含量达到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场将何某带回大队执法办案区,并暂扣货车。在执法办案区,民警询问何某是否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何某表示驾驶证已注销,然而民警上网查询得知他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

针对何某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上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驾驶报废车上路、车辆超载50%以上等交通违法行为,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合并罚款8300元的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疫情期间,为确保健康安全,我们在行政拘留何某前,还带他去医院做了核酸检测。另外,他驾驶的货车系报废车,因此我们将把车辆交给报废公司强制解体报废。”大队民警说。

随着春运的日益临近,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大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力度,除了每天组织警力上路查处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外,还与各职能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严管高压态势。(吴洪江 唐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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