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处理一起肇事逃逸兄弟“顶包”案
2024-07-26 09:50
[通讯员:黄斌]
哥哥交通肇事后逃逸,弟弟顶包,近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对唐甲唐乙兄弟双双提起公诉,兄弟俩人追悔莫及。
2023年1月21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唐甲驾驶小型轿车在超车过程中与相对方向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他人重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唐甲因担心喝酒开车会被交警处罚,于是打电话叫自己的弟弟唐乙至现场冒充驾驶员处理事故。
经交警部门排查卡口监控视频,发现监控视频中的肇事司机的穿着与现场肇事司机不一致,2023年2月4日,唐甲、唐乙经电话通知后向湘潭县公安局如实供述了“顶包”的情况。
2024年6月27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唐甲提起公诉;唐乙虽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他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干扰了司法机关办案,致使办案机关做了大量的排查工作,浪费了司法资源,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鉴于唐乙事后能主动交代违法事实,情节较轻微,检察机关已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理。
检察官提醒:交通肇事“顶包”行为不是小事,不仅帮不了别人,还会让自己面临处罚。无论是干扰他人作证,又或是向司法机关作伪证、包庇均是干扰和妨害司法的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时检察官还要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任何时候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当第一时间报案并将伤者送医,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健康权!
(一审:杨露 二审:刘乐 三审:蒋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