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知名医院被冒牌,还需强化商标意识
周家和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的通知》,明确要求,含有“协和”等知名医院名称相关字词的企业名称,无授权的一律不得登记;已经登记注册的,如无投资关系或相关授权,须立刻“改名”。(《法制日报》2020年6月13日)
知名医院名称被冒用的情况,不只是“协和”,还有“同济”“华山”等,被冒用的地方,也不只是北京,全国各地或多或少都有。知名医院被冒牌现象,多年来为何未能得到有效治理,或谓之治理效果欠佳?笔者认为,主要原因之一是商标意识淡薄。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出《通知》,强化医疗机构商标名称规范使用,非常及时并且很有必要。
毋庸讳言,知名医院被冒牌,吃亏的往往是患者。有些小规模的医疗机构,有的甚至连一台像样的医疗设备仪器都没有,医疗技术、服务水平极其低下,而在取名时特意选择与国内知名大医院相同的字号、名称,登记时在名称前后稍加技巧,就轻意过了相关部门的注册审查一关。这些“山寨”医院,不仅败坏了知名医院的名声,更是屡屡让患者上当受骗,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利益。
笔者以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树立一个良好的医院品牌实属不容易,理应精心呵护和守卫。我们要整治知名医院被冒牌顽症,就要从法律角度,呼唤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强化对知名医院商标的保护,严厉打击知名医院被冒牌的乱象。
笔者建议,一是加强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严厉打击一些医院“傍名牌”,欺骗患者的不法行为,切实提高“傍名牌”的违法成本。二是负责市场监管和各医疗机构登记审批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名称禁限用字词库,及时更新保护知名医院等机构相关字词。对含有“协和”“同济”等知名医院名称相关字词的医疗机构名称,无授权的一律不得登记注册。从源头规范医院的商标名称。
医疗行为直接关系百姓的生命健康,容不得任何不符合实际的“傍名牌”现象。当然,要根治知名医院被冒牌现象,除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同时也需要广大患者,一些知名医院敢于以商标法为武器挺身站出来维权,这既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是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应尽的社会责任。